2008年11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砍树不小心 疏忽出人命
陈治然

  日前,何信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三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3月9日,高某雇来何信华、周小华等4人在三门县亭旁镇里洪山上砍树。当时,何信华在坡上,周小华在坡下,何信华发现树可能会往下倒,就几次提醒周小华要注意安全。之后,何信华认为周已离开,于是继续砍树。不料大树倒地之时,只听一声惨叫,周小华被树砸倒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